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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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12

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一、护理实验教学中心是护理专业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肃认真不得高声喧哗、谈笑。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向学生认真宣讲实验室各项制度及学生实验守则,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就餐;不准用实验设备加工处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三、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发现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当立即向主管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实验进行中,实验操作和指导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必须离开时,应在征得主管人员同意并说明有关事项之后,委托他人代岗。

五、要爱护公物,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带出,贵重仪器不得随意搬动,各种器材破损必须立即登记,并酌情赔偿。

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水源、电源、气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和器材,清扫场地,关好门窗。

七、注意节约用水、电,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

 

                                   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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