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方法》要求,护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初级委员会对护理学院申报职称聘任人员申报资格、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评审,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申报人员评议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护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初级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9日
公示地点:护理学院官网、护理学院四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