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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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134


加强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创造整洁、优美的实验室,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每层实训平台设专人负责,负责本层的安全与卫生工作,各负其职,加强安全、卫生、环保观念。

二、安全卫生工作

()新进人员必须了解本实验室安全制度,必须了解灭火器的放置位置、使用方法及紧急情况时的逃生之路。

()实验室及走廊严禁吸烟,连接仪器的电线必须使用护套线或花线。实验室不得进食,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不得大声喧闹。

()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及药品摆放要合理,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不得放在靠近有热源的位置。

()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所制定的操作规程。实验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全面检查室内水、电、煤气、门窗等,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各实训平台实验室钥匙由负责人保管,实验室主任备有所有实验室钥匙,不得擅自出借及另配钥匙。

()实验结束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门窗等,保持桌面整洁,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实验用过的注射器针头、输液针头等锐弃物必须放到锐器盒中,锐器盒满2/3应进行封闭,于期末统一交于学校实验中心处理。

(七)安排好卫生值日工作,并督促认真完成实验中心卫生工作。实验室内保持整齐、清洁,经常进行小扫,定期进行打扫,做到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灰、无蛛网,各种物品整齐放置。

()维护室外环境(包括走廊、窗外)的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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