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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29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护理学院管辖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实验室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应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三级应急管理体制,成立护理学院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采取双组长制,院长、党总支(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负责教学和行政的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研室(副)主任、实验室(副)主任、行政秘书、安全员、消防员共同组成。

  长:薛松梅  杨昕岳

副组长:李富政      

  员:曹瑾玲  王双双  韩江红  纪海续  熊欢欢  闫浚玮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与实践教学中心签订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4.及时、准确地上报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安全事故等级

 第五条  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安全事故分为A级事故和B级事故。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A级事故: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校园周边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密切配合,整合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级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校园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凭借学校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B级事故通常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少、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轻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  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六条  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要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提高教师,尤其是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必须根据本中心自身的性质、特点及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制定出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悬挂或张贴在适当的位置。对首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正确操作设备仪器的方法和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做好台账记录。对实验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说明和安全指导。教师、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做到人走电源关,特别要重视防火、防爆、防电、防盗、防漏水工作,努力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 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第八条 值班人员、安全员以及其他人员得知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信息和情况后必须立即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报告的对象为:A级事故:发生A级事故后应报110119(有人员受伤须同时报120),同时报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护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护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向上一级领导汇报;B级事故:发生B级事故后应报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护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护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第九条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一)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二)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负责人,请求指示或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三)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发生A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校保卫处、110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务室和120

第五章  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  发生火灾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若发生局部火情,立即使用楼层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

(二)若发生大面积火灾,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三)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第十一条  发生触电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

(三)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第十二条  发生爆炸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爆炸发生时,相关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二)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

第十三条  发生仪器设备故障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一)若仪器使用中发生设备电路事故,须立即停止实验,切断电源,并向仪器管理人员和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不得用水扑灭。如火势蔓延,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警。

(二)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第十四条 其他

若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针刺伤、金属锐器损伤,解剖感染动物时操作不慎被锐器损伤或被动物咬伤或被昆虫叮咬等,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然后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厌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伤口)。

第十五条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匪警:110

校保卫处防火科:62185090

校医院:6218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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