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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护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02 浏览次数:54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学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各部门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范围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列出的意识形态领域。

二、排查要求

1. 党总支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 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对照文件及本制度第三条所规定的排查责任,进行检查,维护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安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排查责任

1. 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维护学院意识形态安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责任人:杨昕岳)

2.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和有效化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人:杨昕岳)

3.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责任人:杨昕岳)

4. 党组织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内容。(责任人:杨昕岳)

5. 落实课堂教学管理体系,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的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导向。(责任人:王静)

6. 明确教材使用要求,规范教材使用标准。(责任人:王静)

7. 决不允许各种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责任人:各教研室主任)

8. 建好管好二级网站,加学院新媒体管理。(责任人:李薇)

9. 做好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研究成果、各类印刷品和音频、视频文艺作品等的管理。(责任人:李薇)

10. 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党纪政纪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落实上级党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责任人:杨昕岳)

11. 加强对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留学归国人员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责任人:杨昕岳)

四、排查上报

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针对排查责任,对所负责部分进行认真排查,出现问题要逐级上报。发现重大意识形态问题要主动与党总支副书记协商处理并向学院党委报告。

护理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