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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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护理实践教学中心技能示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41

 

一、护理示教室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二、保证示教室仪器、设备、模型人,按要求放置,整洁有序。使用示教室后必须清扫干净。

三、建立物品账本,每学期清点一次,及时做好登记,做到账物相符,定期维护。对消耗的一次性物品及时补充,保证示教、训练、考核正常进行。

四、爱护示教室设施和设备、模型人,如人为损坏,按学院相关规定赔偿。室内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外借。训练结束,及时将物品归位,摆放整齐,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五、服从示教室专职人员管理,遵守示教纪律,进入护理示教室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

六、进入示教室,必须穿护士服,戴护士帽,仪态端庄。不得在室内闲谈、拨打或接听手机,以免影响他人操作。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护理实践教学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