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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实验室规则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26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强化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动用室内仪器设备。非本室工作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时,院内人员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院外人员需经实验室的主管部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三、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时,要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以便查处。

四、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或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事先按照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出。

五、实验室内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能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

六、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工作要做到安全、文明,切实做好实验室“三防”工作,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环境安静、整洁、卫生。